关于印发《辽宁省果树所二○○七年双文明建设评比实施方案》的通知

2020-05-07 17:13:56
作者:
辽果研委发 [ 2007 ] 5 号
 
关于印发《辽宁省果树所二○○七年双文明
建设评比实施方案》的通知
 
所内各单位:
现将《辽宁省果树所二○○七年双文明建设评比实施方案》印发给你们,望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,认真贯彻执行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二○○七年五月二十八日
  
主题词:双文明方案  通知
抄报:辽宁省农业科学院机关党委
辽宁省果树科学研究所党委办公室制        2007年5月28日印发
辽宁省果树所二○○七年双文明建设评比实施方案
  

根据《辽宁省农科院二○○七年目标责任制工作实施意见》的具体要求,结合我所实际,制订本实施方案。

一、指导思想

以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,紧紧围绕我所的各项工作,进一步解放思想、实事求是、与时俱进,努力营造有利于科技创新的和谐氛围,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,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的胜利召开。

二、奖项、名额及奖金数额

全所设立突出贡献奖、科技创新奖、优 秀管理干部奖、生产技术能手奖、合理化建议奖和特殊荣誉奖。其中突出贡献奖名额不限,科技创新奖2名,优 秀管理干部奖2名,生产技术能手奖2名,合理化建议奖和特殊荣誉奖名额不限。获突出贡献奖的前3名(根据入选条件的赋分累积成绩排序)、科技创新奖、优 秀管理干部奖和生产技术能手奖的人选即为省农科院先进个人(9名)。

突出贡献奖的奖金0.1~10万元/人,科技创新奖1000元/人, 优 秀管理干部奖1000元/人,生产技术能手奖为1000元/人,合理化建议奖为100元~2000元/人,特殊荣誉奖为500元~1000元/人。

三、入选条件及赋分标准

入选基本条件:

1、认真贯彻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遵纪守法,廉洁自律,严格执行所各项规章制度。坚持原则,敢于同不良倾向作斗争。

2、具有较强的业务素质,认真负责、乐于奉献。科技人员能够出色完成本年度的研究任务;开发人员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,往来账目清楚;管理、服务人员工作主动,态度好,效率高,有创新,有政绩,职工群众满意。

3、密切联系群众,热心帮助他人,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。

4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素养。

5、积极参加扶贫帮困等公益性活动。

突出贡献奖入选条件:(具备下列条件之一)

1、获省(部)级二等奖以上的第1~5完成人,并且在SCI刊物上发表专业论文1篇以上。

2、在职责范围内争取到的科研经费或专项资金为50万元以上(含50万元);在职责范围外争取到的科研经费或专项资金在20万元以上(含20万元)。

3、有创收能力的部门,在完成科研任务或承包指标的前提下,为所创造经济效益超过5万元(含5万元)的部门负责人。

4、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过程中应用、创新科研成果,并取得显著成绩,当年人均净上交服务费3万元(含3万元)以上。

科技创新奖入选条件:(具备下列条件之一)

1、获得国 家 级研究成果奖的额定完成人;

2、获得省(部)级研究成果一、二等奖的第1~5完成人;

3、获得省(部)级研究成果三等奖的第1~2完成人;

4、获得市(厅)级研究成果一等奖的第1完成人;

5、自主选育优新果树品种,经省以上品种审定(鉴定)委员会审定(鉴定),并取得相应的推广面积,排名在前5名;

6、主持完成的科研成果获国家发明zhuanli,并开发应用(转让)1项以上;

7、以第 一作者在SCI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以上;

8、在国 家 一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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