辽果研所内发[2007]2号
关于印发《辽宁省果树科学研究所
所长办公会议制度》的通知
所内各单位:
现将《辽宁省果树科学研究所所长办公会议制度》印发给你们,望各单位认真按照执行。
二○○七年三月十四日
主题词:办公会议 通知
辽宁省果树科学研究所办公室 2007年3月14日印发
辽宁省果树科学研究所所长办公会议制度
第 一条 为规范所长办公会议工作程序,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,妥善处理好全所的各项工作,特制定本制度。
第二条 所长办公会议是在所长主持下,集体研究处理全所重要业务行政工作的基本形式。
所长办公会议一般每周召开一次,如遇特殊情况可提前或延期举行。
所长办公会议由所长召集并主持,并确定会议议题,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参加,行政办公室主任列席,并由会议主持人确定与讨论问题有关的其他人员列席。
第三条 所长办公会议议题主要包括:研究全所发展规划,科技体制改革及机构设置调整,重要规章制度修订,全所科学研究、产业开发、科技推广、人才培养、干部任免和考核,经费使用、基本建设、国际合作、后勤服务、治安保卫等行政范围内的重大事项,研究落实所党委提出的有关事项,学习贯彻上级重要会议文件精神,研究部署重要工作并形成决议、决定。对重大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,来不及召开所长办公会议的,分管所领导可按照分工临机处置,并及时向所长汇报。事后须经所长办公会议复议认定。
所长办公会议议题由所领导班子成员和各部门提出,由行政办公室负责收集、汇总,并及时送交所长审定。各部门提出的议题应事先征得主管所长的同意。
第四条 拟交所长办公会议讨论和决定的问题,应由有关部门会前做好充分准备,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研究提出具体解决方案或初步意见,经分管所长同意后,统一交行政办公室报所长审批。对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的议题,会前应充分沟通、协商一致。经批准上会讨论的提案,应由提交部门在会前根据实际需要,将不少于7份的简要书面汇报材料报送行政办公室,由行政办公室分发给所领导及相关与会人员,并进行存档。
第五条 全体与会人员会前要认真审阅会议材料,准备意见;在会上讨论问题时既要认真听取别人的意见,又要各抒己见;发言要围绕议题,简明扼要、观点明确、实事求是、言之有据。
出席和列席会议的人员要按时到会,不得无故迟到、缺席或中途离开会场。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,不得泄露会议涉及的保密内容。
第六条 所长办公会议要发扬民主、有议有决。遇有分岐意见,一般应暂缓决定、下次再议;如有急待处理和解决的问题难以统一意见,可由所长裁决。
第七条 所长办公会议决议、决定,由所领导成员分工负责组织实施,有关部门要提高效率、保证质量,坚决贯彻落实。对确需调整或变更的决议、决定,应及时报告所长,并由所领导集体讨论决定。
第八条 所长办公会议的组织与服务工作由行政办公室负责。会前,确定会期和会址,收集议题,发布会议通知;会上,做好会议记录;会后,根据需要编制会议纪要,催办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和落实,做好信息反馈。